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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关于做好2024年中秋节、国庆节安全生产和假日市场工作的通知
来源:02
发布时间:2024-09-14 16:40

三门峡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关于做好2024年中秋节、国庆节安全生产和假日市场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文广旅局、示范区教文局,局直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及统筹推进常态化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扎实做好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和假日市场工作,根据省文化和旅游厅、市安委会部署要求,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行业安全

  “中秋”“国庆”期间将至,群众出行、旅游和各类出行聚会明显增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任务加大,要清醒认识当前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面临的形势,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指示批示精神,各地、各单位要按照《河南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 年)文化和旅游系统子方案》有关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风险意识、底线思维,落实落细主体责任、属地责任,会同相关部门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做到守土有责、 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克服麻痹厌战情绪和侥幸松劲心态,慎终如始、持之以恒抓好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各项工作。要认真组织分析研判本行业本单位安全生产形势,切实找准防控重点区域、要害场所、薄弱环节,研究制定针对性防控措施,确保“中秋”“国庆”期间文旅市场安全有序。

二、加强组织领导,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齐抓共管”和“三个一线”工作要求,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专班。建立干部包抓企业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工作制度,继续强化领导包抓、干部包点、单位蹲点、责任人守点的工作机制,采取自我检查、包点检查、日常检查、分组督查、联合检查等形式,带着任务、带着问题、带着清单,对重点企业“点对点”“一对一”督导检查,督促企业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严肃查处每一处安全隐患、每一起违法违规行为。要落实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大活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依法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强化局直各单位、各文旅企业、文物古建筑、广播电视主管单位自我监管,重点督促文旅企业组建专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明确工作要点、层层分解目标任务,强化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指导A级景区进一步落实“预约、错峰、限流”要求,确保场所接待消费者人数不超过最大承载量。

三、突出重点领域,狠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要坚持问题导向、底线思维,结合本单位、本部门、本企业实际,认真分析安全隐患、薄弱环节,突出重点领域,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逐条整改、逐条完善、建档销号,形成闭环管理。把安全生产要求落实到每一个层级、每一个部门、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

县(市)区文旅局、局直单位:要统筹安全生产、防火防汛各项工作,认真做好工作部署,落实属地监管和部门单位主管责任,坚决防范文化和旅游领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推动落实文旅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不断强化安全管理基础工作。联合公安、交通、市场监管、消防救援、林业等部门采取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看”、联合执法检查等方式,重点排查演出、娱乐、上网服务、图书馆、文化馆(站)、A级景区、星级民宿、旅行社等场所,以及露天音乐场、临时搭建舞台看台营业性演出、旅游演艺、基层群众文化表演等场所和活动的经营安全、食品安全、防火安全、交通安全的各种隐患。要会同相关部门做好交通拥堵、设备停运、灾害天气、突发事件和远端分流等应急处置工作,全力保障文旅市场安全平稳有序。

各文旅企业:要强化安全生产底线思维,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做到担当尽责。把安全生产要求落实到每个层级、每个部门、每个环节、每个岗位,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服务全市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

文博单位:要围绕全市安全生产建设年安排部署,进一步明确文物消防安全责任,建立完善馆藏文物的防盗及消防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等安全措施,建立健全门卫、值班、巡逻、文物保管、安防设施设备维护监测以及消防隐患安全检查等各项安全工作制度和消防操作规程,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突出重点、列出清单、限期整改、闭环管理。重点检查场所消防设施运行、安全疏散通道等情况,确保管理、检查及保养记录完整、有据可查。配齐配强专兼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对重点岗位人员开展技能培训,增强应急处置能力。积极运用先进设备设施和技术加强盗抢及火灾预警监测,切实保障文物安全。

文化娱乐、上网服务、剧本杀、密室逃脱及演出经营场所:要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群众文化活动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重点检查《机械刚性防火隔离幕》等国家标准落实情况、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情况、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情况。对查出的问题立查立改,及时消除隐患。

旅行社:要健全旅行社安全管理机制和责任制,认真排查薄弱环节,旅行社和在线旅游企业要强化自律,要加强对旅游产品、旅游线路进行安全评估,选择合格供应商和正规交通运输企业合作。各旅行社要强化旅行团队疫出行安全以及人员安全运行监管,切实把游客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全面落实旅行社责任险,倡导游客购买旅游意外保险,全方位保障旅行社和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A级旅游景区:一要加强流量管控,落实“预约、错峰、限流”总要求,对景区入口、核心景点、交通接驳点、狭窄路段等区域,要根据瞬时承载量制定切实可行、灵活机动的流量管控措施。二要严格隐患排查治理。要对景区内索道、缆车、游乐设施、观光车等特种设备逐个逐台进行全覆盖检查,达不到安全要求及审批手续不全的坚决停止运营;强化火灾风险防控,压实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强化景区内漂流、游船、玻璃栈道、溜索滑道等项目安全保障措施,完善安全警示标识和安全防护设施,对地质灾害多发地段及网红景点全面细致摸排并及时整改隐患。三要加强景区用电、燃气、餐饮场所食品安全管理,加强隐患排查及整改,严防发生用电用气火灾事故、漏电伤人事故以及食品安全事故。四要认真贯彻河南省文旅厅、三门峡市安委办关于做好防汛抗旱安全防范要求,加强与水利、气象、自然资源等部门的联系,准确掌握涉及旅游灾害的监测预报信息,及时发布旅游预警信息,储备相应防汛物资,引导游客和旅游企业预防规避安全风险。重点督促A级旅游景区,尤其是山麓型景区做好防汛隐患排查和巡查,开展防汛应急演练。在危险地段增设应急呼救设施,在适当位置增设救援设备。发生突发事件和暴雨等极端天气,应采取关闭景区、分流游客等措施,确保游客安全。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实行24小时应急值守,确保应急通信畅通,信息报告及时准确。

星级旅游饭店(民宿):要严格落实防疫要求,开展定时消杀,实行客房日用品“一客一换一消毒”。加强采购、运输、加工、贮藏等环节的管理,购销冷链食品要严格落实国家相关规定,符合检疫标准。不提供以野生动物为原料的菜品,不使用过期食品原料,严格执行菜品留样制度,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要强化员工消防安全培训,加强消防设施设备、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燃气电气和电梯等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治。加强油烟管道清理,确保安全使用。制定火灾应急预案,组织灭火和逃生演练。确保安全出口不占用、消防通道不堵塞。

广播电视转播单位:一要加强对进入发射台、转播台的入台道路和车辆管理,严禁台站等工作区域进出非工作人员;二要配备灭火设施,消防用品用具,加强护林防火,开展防火通道检查;不得在发射机房、监控值班机房、发电机房直接拉接临时用电;三要加强广播电视设施设备安全保护、检查,加强机房区、铁塔防雷接地、防铁塔坠物、天馈线安全检修,确保设备能正常高效运行;四要规范仓库、机房、发电机房、柴油油库,禁止混用。

校外文艺类培训机构:场所必须符合有关安全要求,楼梯走廊、安全出口必须畅通,灭火器、应急灯、疏散指示标志等必须完好有效;监控必须正常运行;环境干净整洁,室内空气流通。

四、加强宣传引导,强化检查督导 

各地、各单位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明旅游宣传引导活动和志 愿服务活动,积极开展以“文明旅游 美丽中国”为主题的文明旅游系列宣传活动。各地要结合季节和出游特点,有针对性地增加游客安全提示提醒,多方式、多渠道引导游客预约错峰出行。引导游客密切关注目的地天气变化,关注旅途中的消防和道路交通安全,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谨慎参与高风险项目,避免前往没有正式开发开放、缺乏安全保障的区域旅游,提倡文明旅游、理性消费,弘扬文明、健康、绿色出游新风尚。各地要督促指导公共文化单位、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广泛开展旅游安全知识宣传,提高旅游景区、从业人员和游客的安全意识。各文化和旅游部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要采取“四不两直”等方式,深入一线检查督导,紧盯发现问题,落实“四早”要求,打好主动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将组派由局领导带队的督导组,采取分片包干、巡回督导,形成督导问题清单,建立督导工作台账,对安全生产重视不够、措施不实、管理不到位、风险隐患整改不力的单位,及时通报。

五、严格应急值守,做好信息报送 

各地、各单位要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带班、重要岗位专人值班、关键岗位 24 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发生安全突发事件后,要迅速反应,采取有力措施果断处置,并按规 定时限和程序将有关情况逐级上报,做到“首报要快、续报要准、 终报要全”,坚决杜绝迟报、漏报、误报、瞒报。

局安全生产督导组、各县(市、区)文广旅局、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中秋节(9月15日--9月17日)、国庆节(10月1--10月7日)每日将检查情况小结报至市局值班室;10月7日下午17:00前填写《中秋国庆期间安全检查情况统计表》,将电子版发送至市局安全办邮箱。

联 系 人:陈宝峡  周锋     

联系电话:18625397701

邮    箱:smxwgljaqb@163.com


三门峡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