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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关于印发《三门峡市文化广电和旅游行业 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
来源:01
发布时间:2024-06-03 17:20


三文广旅函〔2024〕51号

 

三门峡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关于印发《三门峡市文化广电和旅游行业

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文广旅局、示范区教文局、局直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现将《三门峡市文化广电和旅游行业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2024年5月28日

 

 

 

 

 

 

 

 

三门峡市文化广电和旅游行业突发事件

应急救援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进一步增强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行业突发事件应急救援能力,明确应急救援职责和应急响应程序,迅速、有序、有效开展应急处置,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促进文化旅游业安全、有序、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国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文化市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法(试行)》《旅行社条例》《旅游安全管理办法》《河南省旅游条例》《河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河南省文化和旅游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制定。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三门峡市行政区域内文化广电和旅游行业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

(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生命第一。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提供迅速有效的救治、救援、救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的应急救援机制,充分发挥属地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作用。

3.属地救护,就地处置。在事故发生地政府和专业部门的指导下,由当地文化广电和旅游管理部门负责相关应急协调和配合工作,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将危害和损失降到最低。

4.快速反应,有效处置。在发生突发事件时,迅速启动工作预案,指挥应急处置工作队伍,争取在最短时间有效控制事态发展。

5.及时报告,信息畅通。事故发生地文化广电和旅游管理部门应迅速向属地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报告突发事件信息,或边协调救援边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领导小组

组    长: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 组 长: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成    员:局直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办公室主任担任,办公室成员由局直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人组成。

(二)领导小组职责:指导全市文广旅系统及时修订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指导文广旅行业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落实和下达文广旅行业应急管理、应急响应、应急处置、应急保障的各项任务,根据突发事件等级及时派出应急救援专家指导组前往现场进行指导。

(三)办公室职责:及时收集、报告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情况信息,及上报掌握救援情况;加强与其他部门沟通,取得相关部门救援支持;提出文广旅行业应对本领域突发事件救援意见建议;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带班制度,做好应急救援信息的报送工作。

(四)业务处室职责: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及时修订本领域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督导本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及时修订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做好应急救援演练;根据需要派出专家现场指导组,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应急救援及善后处理;及时收集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情况,确保信息准确及时。

(四)成员单位职责: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属地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开展工作,及时修订本地区本领域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督导本地区本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及时修订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做好应急救援演练;成立应对突发事件应急救援专班;根据需要派出专家现场指导组,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应急救援及善后处理;及时收集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情况,确保信息准确及时。

(五)文化旅游企(事)业单位职责:各级各类文化旅游企(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加强对突发事件预警监测,成立兼(专)职应急救援队伍,配齐应急救援物资,及时修订应急救援预案,并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按照预案全力配合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三、类别与分级

(一)事件类别

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是指文广旅行业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突发社会安全等事件,危及或损害到辖区内游客生命财产安全,或影响文化广电和旅游行业正常运行的紧急事件或状态。主要分为四类: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暴雨、洪涝、台风、雷暴、地震、滑坡、森林火灾等水旱、气象、地质、生物等重大灾害引起并可能严重危害游客安全的事件。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旅游交通事故、大型文化活动踩踏事故、建筑物坍塌、火灾及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等引起并可能严重危害游客安全的事件。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文化广电和旅游行业发生的重大传染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它严重影响游客健康与安全的事件。

4.突发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群体性事件(较大规模投诉事件、重大旅游活动危机事件)以及因重大政治、经济事件等引起并可能严重危害国家、社会和游客安全及合法权益的事件。

(二)事件分级

按照事件的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可分为四级:一般、较大、重大、特大 。

1.一般文广旅突发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死亡(含失踪)3人以下或者重伤10人以下;旅游者50人以下滞留超过24小时,并对当地生产生活秩序造成一定影响;其他在境内外产生一定影响,并对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造成一定威胁的事件。

2.较大文广旅突发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死亡(含失踪)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旅游者50人以上、200人以下滞留超过24小时,并对当地生产生活秩序造成较大影响;其他在境内外产生较大影响,并对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造成较大威胁的事件。

3.重大文广旅突发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死亡(含失踪)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旅游者200人以上、500人以下滞留超过24小时,对当地生产生活秩序造成较严重影响;其他在境内外产生重大影响,并对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造成重大威胁的事件。

4.特大文广旅突发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死亡(含失踪)30人以上或者重伤100人以上;旅游者500人以上滞留超过24小时,并对当地生产生活秩序造成严重影响;其他在境内外产生特别重大影响,并对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造成特别重大威胁的事件。

本预案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级),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级)。

四、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

突发事件应对遵循分级负责、属地为主、逐级介入的原则。对于比较敏感事件,或发生在重点地区,或重大会议、活动期间的,可适当提高响应级别。

IV级应急响应:发生一般文广旅突发事件时,县级文化广电和旅游管理部门要依事件不同类型,迅速组织相关应急队伍,采取相应积极措施,加强与地方政府相关部门联系,迅速得到专业援助,使事件得到及时、稳妥、最优解决,将损失、影响降至最低、最小。

Ⅲ级应急响应:发生较大文广旅突发事件时,市级文化广电和旅游管理部门应当立即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迅速赶往现场,指挥应急处置。

II级应急响应:发生重大文广旅突发事件时,市级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将立即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迅速赶往现场,指挥应急处置。各事发单位及属地文化广电和旅游管理部门应迅速组织先期处置,按照属地政府统一领导,积极配合地方专业救援人员开展应急处置,做好现场保护、秩序维护工作,积极协助伤员救护、事故调查、恢复重建等工作。

I级应急响应:发生特别重大文广旅突发事件时,市级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将立即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迅速赶往现场,指挥应急处置。各事发单位及属地文化广电和旅游管理部门第一时间与地方专业应急部门取得联系,同时全力以赴组织伤员救护,开展应急先期处置,做好现场保护、秩序维护工作,按照上级指令,积极协助行业及地方应急专业部门进行各项应急处置。

(二)分类处置

1.重特大文广旅活动突发事故处置

各级文化广电和旅游管理部门应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文广旅部门报告,指导或协助文广旅企业(单位)组织开展自救互救;协调应急、公安、消防、卫健等相关处置单位立即实施紧急疏散和救援行动;派出工作组赶赴事发地进行指导和督查,并及时向属地应急指挥中心通报信息、请求支持,协调采取应急措施;协调相关部门调集专业处置力量和抢险救援物资增援,对现场实施动态监测,组织协调现场应急、治安、交通、卫生防疫、物资保障等,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指导文广旅企业(单位)迅速控制事态,妥善安置受影响游客、观众,稳定群众;及时通报事件影响或可能影响的其他县应急机构;协助文广旅企业(单位)及所在地做好善后处理工作,防止事件出现“放大效应”,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2.旅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

各级文化广电和旅游管理部门应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文广旅部门报告,在30分钟内通报当地卫健部门,由卫健部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处置,同时积极配合卫健部门开展有关应急处置工作,防止事件扩大和蔓延,配合对事件进行综合评估、判定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和等级。

3.交通事故

当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时,文广旅企业(单位)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救助受伤人员,同时拨打110、120求救;当地文广旅部门应及时向属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文广旅部门报告,立即赶赴现场并根据现场情况及时通知伤者家属赶到就治医院,配合医疗救护人员开展医疗救护,并及时开展善后处理。

4.火灾事故

各级文化广电和旅游管理部门应及时向属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文广旅部门报告,文广旅企业(单位)立即拨打119报警,并组织疏散游客、观众;利用就近消防设施进行灭火;保护现场,配合消防部门开展救援、调查火灾原因。

5.大型文化活动踩踏事故

各级文化广电和旅游管理部门应及时向属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文广旅部门报告,活动组织企业(单位)和现场安全保卫人员应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请求派出警力维护秩序和处置突发事件;同时控制现场局势,稳定现场秩序,制止拥挤踩踏,采取一切有效手段将活动人员疏散到安全地点;禁止无关人员在现场滞留,避免各种继发性灾害。

6.涉外(港澳台)旅游者重大伤亡事故

各级文化广电和旅游管理部门应及时向属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文广旅部门报告,并通报当地应急救援部门和外事部门,由上级文化广电和旅游主管部门和外事部门指导处置。

7.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

各级文化广电和旅游管理部门应及时了解台风、暴雨动态,督促指导属地文广旅企业(单位)做好防风准备;通知各旅游景点通过广播等方式通知游客;通知旅游企业做好游客安置、疏散工作;协助做好企业的救灾工作。

8.地震地质等自然灾害

在辖区内,按照属地党委政府的统一应急措施处置;在辖区外,应迅速了解团队的详细情况,并立即报告游客组团地文化广电和旅游主管部门,通过上级应急指挥中心协调当地政府开展紧急救援;有伤亡、失踪者,迅速报告当地政府应急机构并协调救援;带团领队保持镇定,清点人数,就近采取措施安置游客、稳定游客情绪;随时向本单位通报团队情况,随时向当地文化广电和旅游管理部门和团队家属通报情况;组织游客配合救援。

9.较大群体性旅游投诉、上访等事件

各级文化广电和旅游管理部门应及时通报属地党委政府,提请有关部门处置,并由当地文化广电和旅游管理部门按以下程序协助处理:迅速查清投诉原因、投诉人诉求和涉及单位等情况,责成相关企业负责人到场;责成相关企业做好游客安置工作并跟踪处理;出面做好游客的安抚善后工作。

10.大型游乐设施突发事件

各级文化广电和旅游管理部门和文广旅企业根据各自职责,立即开展应急处置;安抚游客,处理善后;停机检查、开展维护,进行事故分析,提出解决方案。

11.其它涉及游客的旅游突发事故

按照有关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处置。

12.旅游网络与信息安全事故

由各级文化广电和旅游管理部门报告信息安全主管部门处置。

按照预案“谁启动,谁终止”的原则,由预案启动单位决定应急结束。

五、后期处置

(一)综合报告

特大和重大旅游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程序结束后,有关责任单位要在24小时内将应急处置工作的综合材料报告当地文化广电和旅游管理部门;文化广电和旅游管理部门应及时向当地应急指挥部门及上级文化广电和旅游部门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发生概况、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情况、事件处置情况、引发事件的原因初步分析、善后处理情况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等。

(二)保险理赔

突发事件发生后,属地文广旅部门要协调保险机构按照保险合同及时开展应急救援和保险理赔工作。

(三)调查评估

文广旅企业(单位)和属地文化广电和旅游管理部门对突发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等进行调查评估,并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六、保障措施

(一)队伍保障

各级文广旅部门应加强与应急、消防、公安、卫健、交通等救援专业队伍的联系、联动,接到报告后协调相关部门立即赶赴现场施救;各类文广旅企业(单位)也应结合实际配备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

(二)物资保障

各级文广旅部门、文广旅企业(单位)应将紧急安置场所纳入文广旅预警和应急救援体系,建立旅游住宿能力信息库,确保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临时安置游客、观众。各级文广旅部门、文广旅企业(单位)应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装备,确保事故伤害人员得到有效的紧急救助。

(三)体系保障

各级文广旅部门应建立和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社会动员体系,逐步形成以管理部门、专业队伍为骨干,文广旅企业(单位)应急力量为主体,志愿者队伍和社会公益组织为补充的应急动员保障体系。

(四)经费保障

各级文广旅部门要根据处置文广旅突发事件的需要和有关规定,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用于突发事件预警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保障重特大文广旅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支出需要。

七、有关要求

(一)完善应急预案

各级文广旅部门、文广旅企业(单位)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文广旅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要总结经验教训,不断修改完善本级应急救援预案,不断提高其科学性、实用性。

(二)加强培训宣传

各地各单位应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文广旅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组织有关法规和应急预案的培训,增强游客和旅游从业人员的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提高行业与社会的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强化应急演练

各级各单位应制订完善文广旅预警与应急救援预案,适时开展综合演练或专项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四)严格督导考核

对在文广旅预警和应急救援工作中做出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表彰、奖励;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举报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文广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职责的部门、单位及个人;对在文广旅预警和应急救援工作中未按要求履行职责的,应视情给予行政处分。因工作失职造成后果和损失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