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光民 男,1940年7月15日生于灵宝市冯佐村,毕业于郑州艺术学院。历任陕县文艺宣传队业务负责人、豫剧团副团长、蒲剧团团长、戏校党支部书记、文化局副局长、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兼文化局局长。中国音乐家协会会员、河南省音协理事,曾任三门峡市音乐舞蹈家协会主席。从事音乐工作40余年,创作歌曲200余首,在省以上媒体发表、播放,有20余首获奖。另有《剪花花》由大营儿童文化团赴京汇报演出。在剧团戏校工作20年,培养演员、伴奏员等各类艺术人才300余名。在文化局曾参与组织编写《陕县文化志》、《陕县戏曲志》、《陕县曲艺志》、《扬高戏音乐初探》在省戏剧专辑上发表。1990、1991年参与组织陕县参加全国群众歌咏大赛并获大奖,党和国家领导人参与颁奖,本人两次获先进个人奖。现主要致力于钢琴教学,所教的学生在省市钢琴比赛中多次获奖,1991年被省音协评为优秀钢琴教师。历年来,不少学生考入省内外各类艺术院校或已成为国家、省、市、县的文艺骨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