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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条件、程序
行政执法服务指南(处罚)
来源:001
发布时间:2023-12-26 20:05


一、执法事项名称及适用范围

  本指南所指行政执法事项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适用于三门峡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办理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案件。

  二、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文化、文物、出版(版权)、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市场领域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三、受理机构

  三门峡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四、执法程序

  详见文化市场行政处罚程序流程图。

  五、办理时限

  自行政处罚案件立案之日起九十日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救济渠道

  (一)当事人享有的权利:陈述和申辩权利,申请听证权利,申请行政复议权利,提起行政诉讼权利,要求行政赔偿权利。

  (二)救济途径:向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执法部门陈述申辩、申请听证,向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向行政执法部门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赔偿。

  七、监督方式

  监督部门:三门峡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政策法规科

信函投诉:三门峡市崤山中路14号

监督电话:0398-2169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