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全市工作安排,三门峡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审查和清理。截至目前,我局无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2023年12月1日
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1、虢国墓地保护管理办法(三政令〔2002〕第3号);
2、李家窑遗址保护管理办法( 三政令〔2002〕第4号);
3、庙底沟遗址保护管理办法(三政令〔2002〕第5号);
4、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实施意见(三政〔2017〕9号);
5、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峡市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三政办〔2016〕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