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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2020年度三门峡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001
发布时间:2022-12-15 16:01

三门峡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0年,我局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和《三门峡市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按照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印发的《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紧密结合全局工作实际,进一步优化主动公开内容,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程序,不断提升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实效,使社会公众进一步关注和参与政府信息公开,不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我局主动定期向社会各界公开政务信息、行政执法、人事信息、财政预决算、招标采购、统计信息、部门动态等相关内容。在信息发布质量上,加大读网频次和力度,每天查看新发布信息,重点关注是否存在栏目不更新,信息发布不规范、不及时、不到位等问题,并及时进行整改。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依托三门峡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门户网站,主动发布工作信息442总访问量达到14.5万余次。全年“三门峡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微信公众号共发布信息886条,用户订阅数3710。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扎实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全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

(三)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情况。我局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抓落实”的工作要求,明确了责任分工,根据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及时调整了文旅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编制了《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列出组织机构、人事管理、决策公开、政策法规、管理和服务、执行和结果公开、政务服务、财政信息等领域22项的政务公开清单,明确了内容标准、公开时限、公开形式、责任科室等。积极探索形成本部门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运行模式,确保有效推动“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加强局门户网站的常态化管理,做到信息内容及时更新,保障栏目更新频率。同时做好相关板块的信息发布维护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定期发布信息。通过局网站、微信、举报电话和12345政务服务热线等渠道,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坚持办理人员、分管领导、负责科室等多级审核制度,建立规范答复和办理结果评价制度,组织专人负责汇总群众诉求,2020年受理办理政务热线公单23件,办结率100%,获得良好社会口碑和支持。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维护好部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官方账号等媒体平台,充分发挥政务媒体的平台作用,及时发布最新工作动态,多渠道发布政务公开信息,扩大政府信息的传播力和影响力。开设互动交流入口和在线办事入口,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便利。完善信息发布员、审核员、分管领导职责。按要求对政务公开信息进行拉网式逐条清查,互联网信息公开安全保密审查制度健全。互联网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未发布涉密信息,未发生失泄密和遭攻击等不安全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兼顾保障及教育培训情况。年以来,我局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参加内部学习培训1次,重点学习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同时,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干部职工进一步加强对《条例》的理解和运用。通过培训学习和业务研讨等活动,建立了一支人员相对稳定,业务精通熟练的工作队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

+9

 36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90

+17   

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9

0

6

行政强制

1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7

311.9120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主动公开领域的广度深度有待加强。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努力回应群众期待和需求,发挥信息公开平台作用,提高工作透明度,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二是专业性的政策解读有待加强。全力做好重大决策措施解读工作。紧密围绕重点工作,做好深度、精度解读,及时准确传递政策意图。创新解读传播形式,将“政策语言”转化为“群众语言”,不断增强解读工作的亲和力、引导力、传播力、影响力。

三是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有待加强。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以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抓手,开展全局的宣传贯彻和业务培训。通过典型案例剖析,主动查找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开展工作,进一步提升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法制化、规范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行政许可”“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项目数量是按照河南省政务服务事项统一目录和河南省“互联网+监管”平台梳理确定由市级行使的权力事项。处理决定数量包括导游证核发351件,基本建设工程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审批13件,接收卫星传送的境外电视节目审核1件,国有文物收藏单位之间借用馆藏文物备案1件。

2.“行政处罚”“行政强制”项目数据是依据文化广电和旅游行业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梳理确定,处理决定数量是依据执法支队实际执法检查和处罚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