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文广旅局,市直A级景区;各相关旅行社:
为促进文化旅游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三门峡市旅游奖励扶持资金暂行办法》(三财科〔2020〕2号)、《<三门峡市旅游奖励扶持资金暂行办法>补充意见》(三财科〔2023〕2号),现对2024年度三门峡市旅游奖励资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根据三门峡市旅游奖励政策规定,对符合条件的旅行社和A级景区进行奖补。此次各相关旅行社的申报内容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符合奖补条件的旅游团队,全市A级景区的申报内容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年度综合收入的2%。
二、申报材料
(一)旅行社
旅行社提交材料的封面统一制作为:《xx旅行社申报2024年度旅游奖励扶持资金审批册》(附件1),其后为:
1.目录
2.《三门峡市旅游奖励资金申报审批表(旅游团队)》(附件2)
3.《三门峡旅游奖励团队备案登记表》(附件3)
4.佐证材料
5.《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同时将报告截图发送至邮箱smxxctgk@163.com)
6.《申报主体承诺书》(附件6)
各旅游团队的佐证材料参照《三门峡市旅游奖励扶持资金暂行办法》(三财科〔2020〕2号)相关规定。
(二)A级景区
A级景区提交材料的封面统一制作为:《xx景区申报2024年度旅游奖励扶持资金审批册》(附件4),其后为:
1.目录
2.《三门峡市旅游奖励资金申报审批表(A级景区)》(附件5)
3.佐证材料
4.《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同时将报告截图发送至邮箱smxxctgk@163.com)
5.《申报主体承诺书》(附件6)
各A级景区的佐证材料中,须提供税务征收机关出具的景区收入完税证明复印件作为必要依据,以及对年度综合收入最具证明力、说服力的相关资料(如财务报表、审计结果、税后票据等)扫描件、复印件等。
各单位要根据具体佐证资料编制目录,要求按照重要性排列,清晰明了。三门峡市文广旅局、市财政局将组织专家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在要求期限内无法提供或补全具备合理合法证明力材料的,将无法进行奖励。
三、相关要求
1.各旅行社将旅游团队资料装订成册,一团一册,一式5份,加盖企业公章;各县(市、区)文广旅局收集辖区内A级景区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5份,加盖景区公章、局行政章。所有申报材料请于2025年3月10日前寄至三门峡市文广旅局。市直A级景区参照以上要求执行。
2.邮寄地址及联系人:
三门峡市湖滨区崤山路中段14号
三门峡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宣传推广科
牛万杰 收
咨询电话:0398-2169004 18639847755
邮编:472000
附件:
1.《xx旅行社申报2024年度旅游奖励扶持资金审批册》
2.三门峡市旅游奖励扶持资金申报审批表(旅游团队)
3.三门峡旅游奖励团队备案登记表
4.《XX景区申报2024年度旅游奖励扶持资金审批册》
5.三门峡市旅游奖励扶持资金申报审批表(A级景区)
6.申报主体承诺书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