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4年公共文化财政资金投入情况
免费开放资金:2024年中央、省、市、县(区)配套资金976万元,全市7个公共图书馆、7个文化馆、80个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3个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市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补助标准为每馆每年50万元,县区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补助标准为每馆每年20万元,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补助标准为每站每年5万元。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经费由中央、省财政按照免费开放运行情况、接待参观入次、服务质量等因素确定补助标准。
二、2024年公共文化财政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免费开放资金及农村文化建设资金由市财政局直接拨付各县区和市级免费开放单位实施使用。截至12月底,全市各级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纪念馆)、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共计开展各类公共文化活动19000余场次,服务人次达580余万人次;开展咱村有戏活动1340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