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关于清理歧视性和不公平市场待遇政策措施的通知》(三市监文〔2021〕169号)的文件要求,为加强《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落实,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力营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政策环境、制度环境和营商环境,我局开展了关于清理歧视性和不公平市场待遇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按规定进行公示。 此次清理的范围是2023年我局制定的现行有效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包括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文件。经过梳理自查,共清理规章0个、政策措施0个、规范性文件0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