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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三门峡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预算公开
来源:01
发布时间:2022-05-25 17:54

2022年度

三门峡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三门峡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内设科室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三门峡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三门峡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2022年部门收支预算表

二、2022年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2022年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

五、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2年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八、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九、2022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十、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本级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二、2022年度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汇总表

第一部分

三门峡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概况

一、三门峡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宣传、文化和文物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市文化、广电、旅游和文物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起草历史文化保护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管理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

(二)统筹规划全市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广电事业、旅游业、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动文化广电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和高质量发展。

(三)管理全市重大文化和旅游活动,指导全市重点文化和旅游设施建设,组织全市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宣传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拟订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四)指导、管理全市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相关门类艺术、各相关艺术品种发展。

(五)负责全市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推进旅游惠民,推动文化惠民工程实施。

(六)指导、推进全市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七)负责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八)统筹规划全市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九)指导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会同有关部门履行行业安全监管责任。

(十)指导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市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十一)指导、管理全市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推广活动,推动三门峡文化走出去。

(十二)指导、监督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实施相关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扶助贫困地区广播电视建设和发展。

(十三)负责对全市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十四)指导全市电视剧行业发展和电视剧创作生产。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

(十五)指导、协调广播电视全市性重大宣传活动,指导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

(十六)负责推进全市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十七)组织拟订全市广播电视科技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对全市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推进全市“智慧广电”建设和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和保卫工作。

        (十八)指导全市文物保护宣传工作,制定全市文物和博物馆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组织文物和博物馆人才培训。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文物安全保卫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十九)负责全市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的监督工作,协同有关部门负责国家级和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传统村落的推荐申报和规划、管理、保护、监督工作。

(二十)组织全市文物资源调查,申报全国、省级、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指导全市大遗址保护、古建筑保护维修、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保护工作,组织实施文物保护和考古发掘项目,负责全市文物调查、勘探、考古发掘工作。

(二十一)负责推动和完善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全市文物和博物馆、纪念馆的业务工作;负责文物和博物馆有关审核、报批工作,指导社会文物管理、抢救、征集等工作,协调博物馆间的交流与协作。

(二十二)编制文物事业经费预算,审核并监督文物保护专项经费使用情况,规划、指导全市博物馆、纪念馆和文物重点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全省文物事业统计工作。

(二十三)负责组织全市区域内国家、省、市重点项目建设中的文物抢救保护工作。

(二十四)拟订全市文物和博物馆科技、信息化工作规划,组织实施重大文物保护科技项目,促进文物保护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

(二十五)拟订全市文物资源管理利用规划,指导全市文物和博物馆单位开放利用及文创产品的研发推广,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市文物单位的开放管理、保护利用工作。监督管理涉案文物鉴定评估工作。

(二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科室

根据上述职责三门峡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市文物局)设22个科室,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科、人事科、财务科、艺术科、公共服务科、科技教育科、非物质文化遗产科、产业发展科、资源开发科、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督管理科、对外交流合作科、宣传推广科、传媒机构、管理科、网络视听节目管理科、广电舆论宣传管理科、文物保护和考古科、博物馆与文物交流科,文物资源管理与安全科、政务服务科、机关党委。

三、三门峡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预算单位构成

三门峡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预算包括三门峡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机关本级预算以及11个局属二级单位预算,具体是:

1.三门峡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本级;

2.三门峡市虢国博物馆

3.三门峡市博物馆

4.三门峡市旅游协调办公室  

5.三门峡市文物考古研究所

6.三门峡市文化旅游公共事务中心

7.三门峡市群众艺术馆

8.三门峡市戏曲研究中心

9.三门峡市艺术研究所

10.三门峡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11.三门峡市广播电视监测台

12.三门峡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第二部分

三门峡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门峡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22年收入总计4893.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资金4893.24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总计4893.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支出4893.24万元,上年结转安排支出0万元。与2021年相比,收支减少2132.96万元,2022年三门峡市广播电视台从我局划出,单列为一级机构。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门峡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22年收入合计4893.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4893.24万元,上年结转资金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门峡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22年支出合计4893.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11.11万元,占75.84%;项目支出1182.13万元,占24.1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门峡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22年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4893.24万元。与2021年相比,收支减少2132.96万元。减少原因为:2022年三门峡市广播电视台单列为一级机构,预算从我局划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三门峡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4893.2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工资福利支出3288.03万元,占67.19%;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70.67万元,占3.5%;商品服务支出252.41万元,占5.15 %;项目支出1182.13万元,占24.16%,主要项目是文物保护及普查、文化旅游市场管理、文化产业、对外宣传、网络安全播出、广播电视监测、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群众文化艺术活动、剧团的人员经费及演出补贴、博物馆的场馆维护、安防消防设施维护、文物安全保护、宝塔苑亮化工程、免费开放、旅游抽样调查等。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和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三门峡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893.24元,其中:人员经费3458.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252.4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支出。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 <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 的通知》(财预〔2017〕98号)要求,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为适应改革要求,我局《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由2017年仅反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科目预算,从2018年起调整为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映不同资金来源的全部预算支出。

七、“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三门峡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为23.53万元。与2021年预算数相比,减少98.41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022年预算比2021年减少6.74万元,减少原因为疫情原因出国活动减少。

(二)公务用车运行费16.37万元,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2022年预算与2021年相比减少80.66万元,减少原因一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厉行节约;二是2022年预算不含三门峡市广播电视台。

(三)公务接待费2.16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2022年预算与2021年相比减少11.01万元,减少原因一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厉行节约;二是2022年预算不含三门峡市广播电视台。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故此表为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三门峡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95.87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我单位无政府采购支出预算。

(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三门峡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22年对28个预算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资金1182.13万元。从项目产出、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实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2年末,我单位共有车辆1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8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套。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单位负责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共有0项。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五、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2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