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文广旅〔2025〕81号
三门峡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关于印发《三门峡市推动文化和旅游领域设备更新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教育文化局,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三门峡市推动文化和旅游领域设备更新提升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5年9月16日
三门峡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办公室 2025年9月16日印发
三门峡市推动文化和旅游领域设备更新提升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设备更新工作部署,全面推进我市文化和旅游领域设备更新工作,推动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财政政策的通知》(豫政办〔2024〕26号)、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推动文化和旅游领域设备更新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文旅产业〔2024〕3号),结合我市文旅行业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国家、省关于推动文化和旅游领域设备更新总体要求,坚持“市场为主、政府引导,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原则,在全市实施文化和旅游领域设备更新行动,优先更换年久失修的设备,严防债务风险,确保可持续应用。重点推动索道缆车、游乐设备、演艺设备、景区智能设备等更新提升,力争到2027年,引导推动全市文化和旅游领域更新一批设施设备,全面推动我市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更新升级游客运载设备。推动3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省级以上旅游度假区、公共文化场馆等场所内的索道缆车、电梯等运载设备更新升级,淘汰运载容量不能满足需求、维修维保频次高、超长期服役的老旧设备,提升游客接待能力和服务水平。
(二)更新升级旅游观光设备。推动3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省级以上旅游度假区、房车自驾车营地等陆上、水上旅游观光设备升级,更新一批高技术、高效率、高可靠性、低能耗的先进设备,包括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房车自驾车营地设施、冰雪旅游设备、观光游轮、旅游观光船、快艇等,提高优质旅游产品供给水平。
(三)更新升级游乐设施。推动3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省级以上旅游度假区等相关文旅场所更新一批高可靠性的先进游乐设备,提升设施安全运营水平。推动游戏游艺设备更新升级,促进科技含量高、能效等级高、沉浸式体验感好的设备使用,更好满足消费者文化娱乐需求。
(四)更新升级演艺设备。推动3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省级以上旅游度假区等旅游演艺场所舞台灯光、音响、显示、机械、特效等设备及相应控制系统设备更新,鼓励相关演出单位更新一批安全性高、舞台效果优秀、稳定性强、能效等级高的设备,更好满足舞台内容创作展示需要和观众观演需求。
(五)更新升级智能管理服务设备。推动3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省级以上旅游度假区、公共文化场馆等更新导视导览、展览展陈展示、查询阅览传播、游客读者服务等智慧服务设备,以及门禁闸机、应急广播、巡检监控等智慧管理设备,提升智能化服务水平。
(六)更新升级沉浸式体验设备。推动3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省级以上旅游度假区、公共文化场馆等更新数字投影设备、智能文化设备、娱乐用智能无人飞行器等,打造沉浸式、智能化的新产品新内容新场景,培育新型业态,推动传统业态转型升级。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管理部门要把文旅领域设备更新作为重要工作任务,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推动本地区文化和旅游领域设备更新工作任务落实落细。市直文化和旅游单位的设备更新工作由相关业务科室负责协调落实。
(二)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各县(市、区)要积极统筹多渠道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文旅设备更新项目。鼓励文化和旅游领域企事业单位运用自有资金积极进行设备更新,提高服务质量。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文旅设备更新项目纳入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支持范围。加强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对接,积极争取金融机构对文化和旅游领域设备更新的支持。
(三)加强统筹协调。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管理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积极与本地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沟通,了解熟悉相关政策及申报流程,指导做好项目谋划和申报。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地各单位要利用各种形式,做好政策解读、答疑和针对性业务指导,因地制宜抓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