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振消费专项行动:《三门峡“行走河南、乐享三门峡”暑期消费季服务消费赠券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三门峡“行走河南 乐享三门峡”暑期消费季
服务消费赠券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商务厅等15部门关于印发<“缤纷夏日·乐享河南”暑期消费季活动方案>的通知》豫商运〔2025〕40号文件要求,充分发挥文化旅游业在扩大内需、繁荣经济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推动我市商贸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消费、惠民生。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暑期消费季餐饮、住宿、商超消费赠景区门票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餐饮、住宿、商超消费赠景区门票
活动周期:2025年8月22日-2025年10月10日(共50天)
活动对象及范围:所有在峡人员均可参与。
全市报名参加活动的餐饮、住宿、商超类商户及收费A级景区。(具体名单附后)
活动内容:活动其间在三门峡活动门店单次消费满300元即可持盖章的发票或消费小票(满300元),到参与活动的景区兑换门票一张。
活动规则:用户单次消费满300元即可兑换参与活动A级景区门票一张,门票限2025年度内使用。每个用户活动周期内限兑换两张门票。
二、发放形式
活动其间,消费者到参加活动的商户单次消费满300元即可持盖章的发票或消费小票(满300元),到参与活动的A级景区售票处兑换门票一张。
三、活动门票使用说明
1.活动门票,不可转让,不可拆单、转卖,不得恶意套取国家资金。
2.活动门票兑换后2025年度内有效。
四、活动宣传
为了提高活动影响力,最大程度的调动市民和商户的参与度,通过“三门峡商务”、“三门峡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公众号发布活动信息,同时联合三门峡日报、三门峡广播电视台等媒体对活动进行集中宣传推广。
五、其他事项
1.活动遵循公平、诚信原则,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市场竞争秩序和社会公共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2.坚决杜绝商家借机涨价等不诚信经营行为,实行明码标价,切实做到依法经营、依规促销,让消费者得到实惠。对变相加价、不兑现优惠承诺、消极处理消费投诉等行为的商家,取消活动参与资格,列入商务领域诚信黑榜;涉嫌违法的,移交相关部门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3.商户报名。商户在所属县(市、区)商务部门进行报名,各县(市、区)商务部门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市商务局进行确认。
4.商户名单公示。确认后的参与商户名单将在“三门峡商务”、“三门峡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公众号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