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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关于公布第二批放权事项与权责清单对应调整结果的通知
来源:admin
发布时间:2023-01-16 15:03

 

三门峡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关于公布第二批放权事项与权责清单对应调整结果的通知

 

各县(市、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新发展格局下河南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豫发〔2021〕23 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县域放权赋能改革的意见》(豫政办〔2022〕99 号)、《中共三门峡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布第二批放权事项与权责清单对应调整结果的通知》(三编办〔2022〕53号)精神,我局已将第二批7项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下放至4个县(市)。现将第二批放权事项与权责清单对应调整结果公布如下(见附件)。

各县(市、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现代服务业开发区要认真做好调整事项的衔接落实,严格按照管理范围行使职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止出现管理真空。

 

附件:三门峡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第二批放权事项与权责清单对应调整结果

 


三门峡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第二批放权事项与权责清单对应调整结果

序号

主管部门

放权事项

职权类别

权责清单对应事项及序号

调整意见

下放后管理范围

1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导游证核发

行政许可

导游证核发(序号2638)

保留

湖滨区、陕州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现代服务业开发区

2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导游证补发

行政许可

导游证核发(序号2638)

保留

湖滨区、陕州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现代服务业开发区

3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导游证换发

行政许可

导游证核发(序号2638)

保留

湖滨区、陕州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现代服务业开发区

4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设立审核

行政许可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设立审核(序号2863)

保留

湖滨区、陕州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现代服务业开发区

5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利用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举办大型活动审批

行政许可

利用文物保护单位举办大型活动审批(序号2612)

保留

湖滨区、陕州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现代服务业开发区

6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博物馆处理不够入藏标准、无保存价值的文物或者标本初审

其他职权

列入权责清单

湖滨区、陕州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现代服务业开发区

7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非国有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不可移动文物转让、抵押或改变用途备案

其他职权

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转让、抵押或改变用途备案(序号2864)

保留

湖滨区、陕州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现代服务业开发区